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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兰州市南北两山林地保护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6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南北两山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林木、毁坏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好南北两山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保障南北两山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南北两山林地保护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南北两山林地范围内修建坟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内修建坟墓,严禁圈占、买卖林地或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用于建造、销售、租赁墓地设施(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二、严禁在南北两山林地范围内焚烧祭祀。严禁在南北两山林地范围内进行焚香、烧纸等焚烧祭祀活动。严禁在两山林地边缘焚烧野草和秸秆等。

三、严禁在南北两山林地范围内乱搭乱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两山区域内私自乱搭乱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开工建设。

四、严禁在南北两山林地范围内设置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两山区域内随意张贴、悬挂广告,严禁设置各种广告牌和广告设施。

保护南北两山森林资源是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请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尊重自然,敬畏生命,自觉遵守本公告以上规定。对违反本公告以上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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