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xml:namespace>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公开清单调整情况,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围绕“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重点推进兰州政务服务网法人、电子证照和监管信息等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支持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
(三)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四)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限,同时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反馈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五)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内容外,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同时,还应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的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南北两山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正确引导舆论,认真回应关切。
(八)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扩大政策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释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和解读。要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为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创造条件。
(九)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规定,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增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大力推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集约化建设和发展模式,整合政府网站资源。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办好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增强信息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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