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林业信息
了解林权制度史有助于设计更公平的林权制度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发布日期:2017-04-19字号:[ ]

 国际林业研究中心(CIFOR)高级专家安·拉森认为,每个国家的林权制度都有其历史渊源。了解过去的历史,有助于政府和社区为未来设计出更公平的林权制度。他说,必须了解历史,才能搞清楚目前林权改革的障碍所在。

    拉森在名为《比较物权法:全球视角》一书中,负责撰写有关秘鲁和印度尼西亚的林权改革章节。拉森说:“我们研究了保障土著社区土地权利方面的进展和挑战。这些成果有助于我们了解当前状况的由来以及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全世界有近3/4的森林属于公有,林权方面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在林地所有权方面,各国政府采取了不同的改革措施,21世纪初,改革力度明显加强。2002年-2008年,各国政府曾大力推动林权回归社区,但是2008年-2013年期间又放慢了速度。在改革方面,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国家所取得的成效最大。这些国家分配给土著居民和社区的国有土地面积在2002年-2013年期间翻了一番。

    在拉丁美洲,土著居民和社区所拥有的林地面积比例最大,占林地总面积的32.9%;其次是亚洲,占该洲林地面积的30.6%。非洲土著居民和社区所拥有的林地几乎为零。

    秘鲁和印尼的传统社区都依靠热带林为生。虽然这两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林权改革方法,但却面临相似的挑战。

    秘鲁20世纪70年代初的法律承认土著社区在安第斯山脉和亚马孙地区的林地所有权,但后来的法律取消了土著社区对林地的所有权,而由政府授予使用权。目前,传统社区拥有超过3400万公顷的林地使用权,而另外有400万公顷林地被指定为土著社区保护区。大约还有3300万公顷的土地权尚待授予。

    秘鲁土著社区所拥有的森林比印尼林区居民的还多一些。印尼政府拥有和管理着绝大部分的森林,而印尼的林区人口密度远远高于秘鲁亚马孙地区林区的人口密度。

    在印尼,政府对森林的集中控制自1945年独立后一直延续下来。1960年颁布的土地基本法,在保护土著社区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几年后情况就发生逆转,苏哈托政府开始征用土著社区土地,重新建立了中央政府的控制。

    印尼20世纪70年代颁布的林业法规将森林分为若干类,以利于实行采伐特许、营造人工用材林和建立保护区,由此造成当地社区人民的流离失所。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反对集中管理的力量不断增长。1999年的林业法终于认可了几个社会林业的模式。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也仍然控制着森林,只将部分权利授予社区。

    2012年,宪法支持社区根据习惯法对土地所有权的要求,为扩大社区权利奠定了基础,但到目前为止,实施进程一直非常缓慢。

    秘鲁和印尼在争取社区权利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时大时小,有时得到有同情心官员的支持,有时得到社区运动的支持,有时又会出现倒退。

    拉森指出,虽然印尼在争取社区权利方面比秘鲁开始得晚,但两国人民在权利保障以及生计方面面临着同样的挑战。两国的传统社区在争取更多权利的时候,都将继续面对政府官员和公司管理人员的反对。政府和公司会认为社区人民是发展的障碍。

    拉森认为,在制定未来社区土地上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过程中,社区应发挥更大的作用。解决气候和生计问题的答案也必须来自社区,因为只有他们有权决定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据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网站)

 
(作者: 周吉仲)        (编辑: 刘霞)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