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已经2016年12月15日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现将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2年新核定的方案,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主要有以下十项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依法对南北两山森林资源、森林生态环境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工程进行保护、管理和监督。
(二)制订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与计划,负责投资1000万元以下造林绿化、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审查、审批、招投标等工作。
(三)负责南北两山造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
(四)负责南北两山水利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
(五)负责多渠道筹集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六)负责南北两山林地、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审核应由市政府确认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和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
(七)负责南北两山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和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依法确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八)负责做好南北两山森林消防工作。
(九)负责指挥部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产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内设10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水利工程处、造林绿化处、技术处、计划财务处、资源管理处、综合开发管理处、防火工作处、天保办。指挥部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兰州树木园、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灌溉管理处、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种苗管理站、兰州绿色文化博览园管理处、兰州市南北两山消防中队、兰州市大砂沟实验林场和兰州市绿色通道上水管理所7个事业单位。同时为了实施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工程所涉及到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皋兰、永登、榆中7个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县区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行政关系隶属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辖区内的两山绿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市指挥部在业务上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基本支出1264.25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同比减少309.29万元,降幅为19.6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基本支出包括小专项经费,本年度小专项归类至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2017年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项目经费4790.13万元,同比增加1330.13万元,增幅为38.44%。本年度专项支出大幅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将以前属于基本支出的小专项并入专项支出,以及本年度增加市列两山管护经费900万元。其中南北两山绿化运行管护费: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及下属单位1698.15万元,县区两山运行管护费2661.85万元;小专项预算经费430.13万元,主要为单位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小型维修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7年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
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2017年公用经费222.41万元,其中:办公费10.92万元,水电费10.87万元,邮电费4.10万元,公用取暖费68.42万元,差旅费14.52万元,培训费3.94万元,工会经费4.89万元,福利费21.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万元(其中:残疾人保障金9.80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我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同比减少12.41万元,降幅为27.03%。2016年七月兰州市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指挥部机关公务用车减少6辆,公务用车维护费大幅降低,截至目前我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同比减少6辆,减幅为27.27%。其中:务接待费1.50万元,同比减少0.41万元,降幅为21.4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同比减少12万元, 降幅为27.27%,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政府采购
我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包括印刷费、购置费、维修维护费、物业费等小专项预算资金358.53万元;市列管护费中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主要为水利工程维修、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管护费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由县区指挥部和下属单位执行。我部根据国家财政部、省市国资委,机关事务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完成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并积极配合财政局、机关事务局、审计及其他部门,做好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绩效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北两山绿化工程运行管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14〕26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387号)等规定,我部将对2017年财政资金的使用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为今后财政预算编制和资金的高效使用提供更为准确的理论依据。
七、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也叫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类)培训支出(项):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物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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